2025年在浙江省退休的人员,医保缴费年限需累计满20年(男性)或15年(女性),且需实际缴费满10年。 若未达此标准,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否则退休后将无法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浙江省医保缴费年限规则以性别区分:男性需累计20年,女性需15年,这一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如养老保险折算)和实际缴费年限。但无论累计年限是否达标,退休时实际缴费必须满10年,否则需补足差额。例如,男性累计18年(含视同年限8年),实际缴费仅10年,仍需补缴2年。
医保补缴费用按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固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各地市规定。补缴后,可终身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包括住院、门诊等。若选择不补缴,退休后医保账户将停用,医疗费用需全额自付。
灵活就业人员需特别注意:其医保缴费年限与职工医保合并计算,但若中断缴费超3个月,补缴后可能面临待遇等待期。跨省转入浙江的医保年限需经审核确认,部分省份的缴费年限可能无法全额折算。
退休前建议提前核查医保缴费记录,可通过“浙里办”APP或社保窗口查询累计年限。若存在重复缴费或转移接续问题,及时申请合并或更正数据,避免影响退休待遇。医保缴费年限直接关联退休生活质量,务必确保达标或提前规划补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