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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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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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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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未明确提及,但可参考普通门诊40%、特殊门诊50%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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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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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500元起付,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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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000-1万元部分报销55%,1万-5万元65%,5万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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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比二级医院各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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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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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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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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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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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万元:个人负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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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10万元:个人负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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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30万元:个人负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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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个人负担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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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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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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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如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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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医疗保险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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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1.2万-10万元部分报销50%,10万-20万元60%,20万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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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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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就医前咨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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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一级80%、二级70%、三级6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5年镇江医保政策,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动态调整,实际报销以就医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