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医保补缴费用由谁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单位未依法缴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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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补缴
若单位在职工在职期间未依法缴纳医保费用,导致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标,单位需承担补缴责任。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五条,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应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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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绝补缴
若单位拒绝补缴,退休人员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社保部门一般不会强制要求单位补缴。
二、单位已依法缴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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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若单位已履行缴费义务,但退休时缴费年限仍不足,需由退休人员个人承担补缴费用。此时退休人员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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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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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继续缴纳医保费用直至满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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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个人协商
单位与个人可协商确定补缴比例和方式,例如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分摊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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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补缴时通常按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或缴费基数计算,个人部分(约8%-1%)仍需由退休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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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补缴完成后,退休人员可按原待遇标准享受医保;若补缴期间发生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建议退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单位缴费记录和当地政策,选择合适的补缴方式。若对补缴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