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职工医保政策,门诊统筹支付起付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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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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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每年累计50元,即当年门诊费用累计达50元后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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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2001年1月1日前退休为700元,之后退休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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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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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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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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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65元/年
二、门诊慢性病(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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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每年累计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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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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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每人每年8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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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门诊统筹起付线为50元,较之前的100元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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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报销资金优先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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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7月1日政策,后续调整需以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患者需关注年度累计费用是否超过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