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保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报销规则,核心包括药品分类支付(甲类全额报销、乙类自付10%)、分级诊疗报销比例(一级机构最高85%)、年度起付线(如广州800元)及个人缴费标准(2024年为3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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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支付规则
甲类药品全额按医保规定报销,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自付10%后再报销。门诊慢性病药费在基层医疗机构可报销70%,其他机构50%。 -
分级诊疗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75%、55%-65%,学生及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更高,凸显基层就医优势。 -
起付线与缴费标准
广州年度起付线为800元,低于此金额的费用需自付。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380元/年,财政补助640元,总筹资标准达1020元。 -
不予支付的费用
医保不报销非诊疗相关费用(如陪护费、膳食费)及部分服务设施费(如电视费、救护车费),住院床位费按实际费用或统筹标准支付。
合理利用医保需关注药品目录、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并注意起付线与自费项目,以最大限度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