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社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社保和医保的退休规定如下:
一、退休条件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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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工人50周岁(2024年最新政策)。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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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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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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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无年限限制,但需持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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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流程与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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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同时满足条件
若参保人同时达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退休条件,需 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享受两地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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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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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多地缴纳社保,需协商保留 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其他关系将终止,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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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无法跨地区保留,需在退休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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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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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单独参保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但两者 不能同时退休 。若延长养老保险缴费至医保年限,可一并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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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处理 :医疗保险中断超过6个月将停止享受待遇,需补缴才能恢复。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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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社保缴纳年限、退休年龄等规定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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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养老金按退休地政策发放,医保待遇也随退休转移。
东莞市社保和医保 不能分开退休 ,需同时满足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若存在多地参保情况,需根据政策规定处理关系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