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收到医保局的款项需分两步入账:刷卡时确认收入并挂账社保应收,医保局实际打款时冲销应收科目。 关键操作包括区分顾客自付与医保支付部分,确保资金流动与账务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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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发生时(刷卡环节)
顾客购药刷医保卡时,药费通常由两部分组成:顾客自付部分直接计入银行存款,医保承担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社保”科目,同时全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例如:- 借:银行存款(顾客自付)
其他应收款-社保(医保支付)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借:银行存款(顾客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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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实际回款时
医保局按月或按周期结算打款至药店账户,此时需冲销前期挂账的应收款项,仅作资金到账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 借: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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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需定期核对医保局回款金额与挂账金额是否一致,避免差异;
- 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税法规定计提销项税;
- 小规模纳税人可直接按全额收入入账,简化流程。
通过规范分步处理,既能清晰反映收入来源,又能确保资金流与账务的一致性。建议药店财务人员定期与医保局对账,避免长期挂账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