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参保满10个月、生育日期在结婚后等条件,通过单位提交材料至社保局办理,次月发放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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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生育当月必须在南京参保且连续缴费满10个月,生育日期需晚于结婚日期,孩子出生后1年内提交申请。若配偶无业或无社保,还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
津贴标准与核算
津贴天数为15天,金额按孩子出生当年1月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保局审核后拨付至单位账户。 -
办理流程
材料需通过单位提交,每月1-10日(节假日顺延)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递交至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津贴次月底发放至单位,营养费直接打入个人农行虚拟账户。 -
特殊情况处理
多胞胎生育、异地分娩或未刷卡结算的情况需走零星报销流程,主动提交材料申请。
符合条件者及时准备材料,通过单位办理即可高效完成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