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可以 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医疗保障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家庭共济政策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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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支持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浙江省内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自费、自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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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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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需为浙江省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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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参保人员本人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如自费门诊、自费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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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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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统筹区 :通过“浙里办”APP绑定家庭共济账户,实现自动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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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统筹区 :需提供亲属医疗费用发票及身份证明,办理费用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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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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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该政策不覆盖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费用,且每个参保人员每年最多授权1次。
- 若亲属未参保,需先办理家庭共济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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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保险
若个人账户结余不足,参保人员可购买指定商业健康保险(需结余≥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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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5年4月,该政策仍在实施中,未来若有调整需以官方通知为准。
三、操作流程示例(同一统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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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账户 :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服务,绑定配偶或父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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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支付,系统自动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扣款。
通过以上政策,浙江省医保家庭共济功能有效扩大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增强了家庭医疗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