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从2003年开始推行“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这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开端。2003年,“新农合”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潍坊市作为试点地区之一,率先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2016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形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医保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学生、儿童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等。参保缴费标准根据年龄段有所不同,成年居民可选择低档或高档缴费,学生和儿童缴费标准相对较低。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医保缴费,确保居民能够以较低成本享受医疗保障。
近年来,潍坊市不断优化医保政策,例如推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缴费服务,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进一步减轻家庭医疗负担。
潍坊市自2003年起实施医保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覆盖全面、政策完善的城乡居民医保体系,为居民健康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