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金华市大病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保费起付标准
- 维持不变 :2025年大病保险基本保费起付标准仍为 22000元 ,与2024年保持一致。
二、报销比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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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选缴保费年限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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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未满3年 :起付标准以上累计费用报销76%、77%、78%(逐年提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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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满3年 :报销比例提高1%至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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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满3年 :报销比例提高2%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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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满3年 :报销比例提高3%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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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
- 不同缴费档次对应不同最高报销限额(如60万、80万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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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用药保障
- 纳入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基金报销后的剩余费用,纳入选缴保费报销范围,大幅减轻罕见病患者用药负担。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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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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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在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四、政策衔接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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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医保的衔接 :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逐步拉近与职工医保的保障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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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介入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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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享受 :选缴保费与基本医保同步征收,未缴缴当年保费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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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增加选缴份数至3份。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通过多层次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