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门诊特病报销比例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报销范围按就医地规定执行,而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则按照参保地的规定执行。
报销范围
目前,全国医保已覆盖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报销流程
- 资格认定:参保人需先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
- 异地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费用结算: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卡或医保码直接结算。
注意事项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6个月及以上)备案后,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不降低。
-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及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异地门诊特病报销政策的实施,极大便利了患者跨省就医,减少了资金垫付和报销流程复杂性,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并完成备案,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