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为职工生育提供全方位保障,覆盖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津贴发放及计划生育手术补贴,职工个人无需缴费,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并首次将未就业配偶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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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与缴费规则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产检费用累计报销上限达1150元,顺产定额报销约3400元,剖宫产约4900元。难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况可额外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 -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津贴按产假天数和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发。单胎顺产享受158天产假,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例如月均工资10500元,单胎顺产津贴约55300元。 -
未就业配偶与计划生育保障
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计划生育手术(如结扎、人工流产)按休假天数发放津贴,输卵管结扎补贴1500元,人工流产报销14天工资。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通过多层次保障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从产检到产后全程覆盖,助力职工安心迎接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