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其中顺产基础产假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再加15天。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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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全体参保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若职工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按60%计算,高于300%则按300%封顶。例如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98天,津贴为8000÷30×98≈26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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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细则:
- 顺产:98天
- 难产(剖宫产等):128天
- 多胞胎:每多一胎+15天
- 流产:妊娠不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42天,满7个月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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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规则:津贴需由单位申领,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可通过深圳医保局官网申请。系统按产假是否结束自动选择按月拨付或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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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正常缴纳深圳职工社保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均可享受,但职工未就业配偶仅报销医疗费用不享津贴。
符合条件者建议尽早通过单位提交申请,确保权益及时兑现。具体操作可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