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登记的“开始日期”通常填写怀孕时间或当天日期,“结束日期”建议填写预产期后1-2个月,具体需结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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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的确定
- 多数地区要求填写怀孕时间或办理当天的日期,部分城市(如武汉)明确以怀孕时间为准。
- 若未及时登记,可能影响产检费用结算,建议怀孕后尽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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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日期的填写规则
- 一般按预产期后延1-2个月,确保覆盖产后医疗费用报销周期。
- 登记后定点医院可直接结算费用,超出自费部分需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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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登记类型需选择“产前检查”,医院一经选定不可修改。
- 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参保者也可享受生育医保待遇,但需符合地方规定。
及时完成登记可避免报销延误,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