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时,必须同时缴纳医保,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不可选择性缴纳。《社会保险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五项社会保险,若企业仅缴纳养老保险而拒缴医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 法律强制性: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企业必须为员工同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医保与社保捆绑执行,不存在“只买社保不买医保”的选项。违者将面临补缴、罚款甚至法律诉讼。
- 员工权益保障:医保报销比例通常达70%,若企业未缴纳,员工患病时需全额自费,经济损失远超企业节省的成本。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部分地区30年)可终身享受待遇,断缴影响长期福利。
- 灵活就业人员例外:仅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时,可单独缴纳养老保险,但企业职工无权选择。若员工发现企业未缴医保,需及时留存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通过协商、劳动监察或法律途径追责。
提示:企业不可为降低成本而违法弃缴医保,员工也切勿接受“现金补贴代替医保”的协议。社保与医保是劳动者的基础保障,依法参保才能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