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吉林省医保制度的实行时间可分为以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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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始试点,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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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2007年年初在全省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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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居民医保成为全国唯一试点省份,参保人数达48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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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居民医保覆盖全省95%以上人口,成为全国试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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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居民医保全国推广,吉林省继续完善制度保障能力。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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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2002年桦甸市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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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在2023年进一步优化为“按自然月核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