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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医保政策,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后,医保会按比例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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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北京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为 1800元 ,低于此金额的部分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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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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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800元部分按 70%比例报销 ,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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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门诊费用超过4.2万元,超过部分按 60%比例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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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报销金额直接进入医保基金账户,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无需手动申报或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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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
若连续多个门诊费用未达1800元累计,次年起付线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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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起付线为1300元,其他群体(如儿童)通常无起付线限制。
三、示例计算
若门诊费用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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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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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700元按70%报销,即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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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自付1800 + 210 = 2010元 ,医保报销490元。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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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门诊费用未达1800元,次年起付线仍为1800元,不会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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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住院费用,起付线为1.3万元,报销比例分段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说明,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