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工医保在上海市医院可报销50%-90%,具体比例取决于就诊医院等级、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及药品/项目类别。 关键点包括:备案后报销比例提高10%-2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约1500元、目录外费用需自费。
江苏省参保人员在上海市就医需先确认医院是否接入全国异地结算平台。未备案直接结算的,报销比例降低至50%左右;提前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备案的,三级医院合规费用可报70%-80%。门诊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备案后报销比例可达85%-90%。注意上海市三级医院起付线普遍高于江苏省内标准,年度内多次住院会累计计算。
医保目录是报销核心依据。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乙类需自付5%-15%后再按比例结算,进口器械等丙类项目完全自费。建议优先选择上海市医保定点机构,并使用医保目录内替代方案。急诊无需备案,但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报销比例与备案情况挂钩。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退休人员,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待遇。需特别关注的是,口腔种植、整形美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一律不予报销。实际结算时建议携带社保卡原件,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报销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