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合肥市医保门诊政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基层医疗机构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 60%比例报销 ,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 150元 (较2022年提高50元)。
-
大额普通门诊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单次200元且年度累计超500元),按 60%比例报销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元 。市内跨县(市)域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二、特殊病种门诊保障
参保人员若患有74种慢特病,可申请慢特病门诊待遇;未纳入慢特病管理的“两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在基层门诊用药费用每年可分别享受 360元、480元 的保障。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大学生门诊
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 50元/人标准由学校包干使用 ,不再享受基层及大额门诊待遇。
-
职工医保门诊
-
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为800元(中医医院降低20%);
-
报销比例 :60%;
-
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6000元,退休人员7000元;
-
二次支付起付标准 :6000元。
-
四、政策调整说明
-
门槛费降低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标准由1000元降至800元,退休人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覆盖范围扩大 :门诊慢特病病种增至74种,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基层门诊用药保障额度提高。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参保人员,具体操作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