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跨省医保报销比例因情况而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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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这些人在省外或省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治疗和在门诊治疗慢特病,可享受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而且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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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 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省内异地住院支付比例原则上不降低,跨省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异地住院支付比例下调不超过15个百分点,省外住院支付比例下调不超过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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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
- 费用区间:起付线以上至3000元,报销比例为88%;3000至5000元,报销比例为90%;5000至10000元,报销比例为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销比例为95%。
- 药品类型: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贵重药品报销比例为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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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从2024年起,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50元提高至300元,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甚至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行直接结算。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在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以上就是山西跨省医保报销比例的具体情况,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