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重大疾病类(2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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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含癌症、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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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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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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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脏器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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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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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肢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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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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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炎后遗症/深度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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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耳失聪/双目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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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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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老年痴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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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瓣膜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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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脑损伤/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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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功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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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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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多发性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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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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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伴肾脏损害)
二、其他可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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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与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倍(重度残疾人)或5倍(重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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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 :需长期护理或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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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包括精神病患者、智力残疾者、因意外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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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认定 :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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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需经村民委员会、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残联部门对残疾人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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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变化时需重新评估
以上疾病分类综合了民政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的认定标准,具体申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