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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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统一起付标准,直接进入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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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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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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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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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12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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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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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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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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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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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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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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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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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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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
三、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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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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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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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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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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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殊病种年支付限额1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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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均高于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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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账户 :支持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支付门诊费用,无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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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未备案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20%,需先垫付后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