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保政策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具体调整如下:
一、停止注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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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放方式调整
原本每月28日通过银行卡发放的个人账户资金,自2022年1月起改为计入个人账户台账,不再直接打入银行卡。
历史年度已打入银行卡的资金可继续取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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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变化
个人账户资金不再属于金融账户,而是作为医保统筹基金与个人缴费的“共济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药店等个人自费部分。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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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政策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按现行比例(70岁以下3.8%、70岁以上4.4%)划入,不受注资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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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激活问题
2022年1月前因银行卡未激活等原因未到账的资金,待激活后仍会补发至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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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调整后个人账户资金用途未减少,参保人员医保权益不受影响,但需通过医保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三、政策背景与影响
此次调整是医保领域“统账结合”模式深化的体现,旨在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合理就医。对于频繁就医群体,政策可能通过降低自费比例实现“少掏钱”效果;对于长期未就医人群,则需通过规范账户使用实现资金合理配置。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医保部门后续通知,及时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并了解个人账户消费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