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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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年度起付线为1500元,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时由现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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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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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1500元-10000元(含)部分按60%-65%比例报销;
-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费用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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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1500元-10000元(含)部分按70%-7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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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400元/人。
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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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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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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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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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报销
- 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门诊费用,不计入起付线,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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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 覆盖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费用,报销比例9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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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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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如市外医院60%、无转诊证明6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福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