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治疗服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等法规,通过财政专项拨款和医保报销实现费用减免,覆盖确诊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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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建立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对经济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四川省结合地方实际出台配套条例,细化救助措施,要求市县级财政设立专项预算支持免费治疗政策落地。 -
费用减免机制
达州市通过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政府财政兜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免费治疗。重症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特困人群享受全额减免,门诊用药纳入慢性病管理范畴。 -
覆盖人群与条件
政策优先保障低保户、特困人员、流浪乞讨患者等困难群体,需持精神专科医院确诊证明及低收入证明申请。普通居民经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过高者,可申请临时医疗救助补充减免。 -
服务内容
免费范围包括基础药物治疗、住院治疗、危机干预及社区康复服务,部分定点医院提供定期随访。但高端检查、非必需药品或跨区域治疗需按标准自费。
达州市通过多层级政策联动确保精神疾病患者“病有所医”,建议符合条件者尽早前往户籍地街道办或定点医院提交材料申请,及时享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