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生育津贴新规定
一、申领条件
- 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在生育或流、引产时在青岛市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以上,可享受生育津贴。
- 生育或流、引产时已正常参保一个月以上但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可补支生育津贴。
二、发放天数
- 顺产生育津贴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女职工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生育津贴为15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生育津贴为42天。
三、申领方式
- 生育津贴“免申即享”:2024年3月起,在青岛市具有生育定点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由医院在医疗费结算时上传信息材料至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由平台自动生成津贴申报信息,不需单位或个人申请。符合发放规定的,生育津贴将于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起按月发放至生育职工社保卡金融账号。
- 单位或个人网办: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登陆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上申领生育津贴。
- 个人掌办: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企业参保职工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医疗保障”进入掌办大厅申领生育津贴。
- 窗口办理:单位或个人携带生育职工生育时相关病历材料到各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四、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已通过“免申即享”方式申报并发放待遇的,不需单位或个人再进行生育津贴申领操作。
- 未通过“免申即享”方式申领生育津贴或“免申即享”方式未申请成功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网办、掌办或医保大厅服务窗口三种渠道办理。
五、查询方式
- “免申即享”申领方式查询:职工个人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登录青岛医疗保障局官网、青岛医保小程序、微信青岛医疗保障公众号等方式,通过“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办理查询”查询是否已经通过“免申即享”方式申领生育津贴。
- 受理进度查询:通过“免申即享”、单位或个人网办、个人掌办、窗口办理的生育津贴业务,均可通过“办事进度”模块可查看津贴受理进度。
- 生育津贴待遇发放情况查询:单位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在“生育待遇明细查询”模块查看生育津贴待遇具体发放情况;个人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在“生育津贴明细查询”模块查看生育津贴待遇具体发放情况。
以上就是2024年青岛生育津贴的新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