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2025年4月)我国生育政策及医保报销规定,甘肃省(及全国) 不支持第四胎医保报销 ,主要原因如下:
一、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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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未放开
我国目前仅实施三胎生育政策,尚未出台过关于第四胎的官方文件或政策调整,因此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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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办理生育登记
由于没有第四胎生育信息登记表,无法通过医保报销所需的生育资格审核,导致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医保渠道支付。
二、报销条件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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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限制
生育保险仅覆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即第一、二、三胎)的生育行为,超生部分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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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即使在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仅限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如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超出部分需自费。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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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与待遇 :第四胎家庭无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及生育津贴,需自行承担产假期间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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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 :超生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处罚,且无法通过社保渠道维权。
总结
现阶段甘肃省(及全国)生育第四胎的医疗费用需自费,且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和产假等福利。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了解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