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市县级行政区划名称
医保区划名称的填写需根据参保人员实际参保地及医保类型进行规范填写,具体说明如下:
一、填写原则
- 按行政区划层级填写
优先使用省、市、县(区)三级行政区划名称,例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原参保地优先原则
若参保人员当前工作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应填写原参保地的工作所在地。
二、填写方法
- 行政区划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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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直接填写省份全称(如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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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在省份后添加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名称(如广州市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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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完整标注省-市-县三级名称(如广州市天河区)。
- 医疗机构或社区填写
若当地医保区划按医疗机构或社区划分,可填写具体机构名称(如某医院、社区服务中心)。
三、注意事项
- 避免随意填写
基层医保区划名称需与参保登记时一致,不可随意更改。若因迁移等原因发生变化,需向医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查询方式
可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或医保服务平台,输入行政区划代码查询具体名称。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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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地为乡镇级行政区域,直接填写乡镇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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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多级行政区划(如县级市含镇乡),需根据医保统筹范围填写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名称。
四、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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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广东广州天河区,现居深圳 :填写“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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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广东惠州,现就职于深圳某医院 :填写“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五、权威依据
医保区划名称的划分依据《全国医保区划信息标准》,由医疗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各地需遵循国家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