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药店买药报销政策主要涉及报销范围、比例及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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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
自2023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参保人员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处方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门诊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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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要求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可报销,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完成处方审核和药品调配。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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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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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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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先自付10%后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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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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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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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先自付10%后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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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付标准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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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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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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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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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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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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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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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优惠
- 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乙类药品可参照甲类药品报销,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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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流程
- 参保职工通过互联网医院完成问诊并取得电子处方,药店凭处方调配药品后,医保基金与药店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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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流程
-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药店按协议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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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类型限制
- 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按特殊政策执行,普通门诊统筹不覆盖此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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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不同城市(如宜昌、山西、上海)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主要调整,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