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直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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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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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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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年度累计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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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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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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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年度累计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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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性病与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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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2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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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职80%,退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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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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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11种)
- 报销比例均为70%,如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
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报销
- 报销比例由各市(州)确定,职工和退休人员可能享受不同比例
四、其他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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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11种) :报销比例按住院比例执行(如恶性肿瘤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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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育 :门诊报销比例65%
五、门诊大额医疗补助(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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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5.5万元,起付标准800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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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90%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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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年度限额 :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对应不同起付线和年度支付限额,需注意累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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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个人先付10%,其余按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北省医疗保障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