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孝昌县报销医保,需准备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及出院小结等材料,住院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门诊费用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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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若在孝昌县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凭医保卡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非定点医院或急诊需先垫付费用,再携带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到医保局报销。 -
门诊报销
门诊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提供发票和病历,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可报销50%,年度限额350元。县级及以上门诊费用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
异地就医报销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到医保局),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未备案则需先垫付,回孝昌县后凭转诊证明、费用明细等材料手工报销,报销比例降低10%-20%。 -
材料清单
通用材料包括:身份证、医保卡、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病历(含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等)、银行账户信息。若单位参保需加盖公章的异地就医证明。
及时核对材料完整性,避免因遗漏延误报销。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最便捷,异地就医务必提前备案以减少自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