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单位个人账户标准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工资的2%。个人账户的构成包括:
- 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这部分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个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自付费用。
- 个人账户中的利息: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会产生利息,这部分利息也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每月80元定额划入。这部分资金也归个人所有,可以用于支付个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自付费用。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
单位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单位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包括:
-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6%—3.6%,个人无需缴纳。
-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3%,个人无需缴纳。
以上就是沈阳市医保单位个人账户的标准和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