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和补充医疗保障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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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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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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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包括新农合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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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群体: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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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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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如15万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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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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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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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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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额外覆盖20种重大疾病(如白血病、癌症、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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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医疗保障范围(如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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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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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按单位工资总额10%缴纳,其中4%为税前,6%为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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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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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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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0元内报销12个百分点(原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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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万元、1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6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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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为20万元(原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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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比例:10%,超过15.5万元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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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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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保障范围 :职业病、交通事故、自杀治疗、医疗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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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部分城市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可叠加大病互助补充医疗
以上政策以国务院及各地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和政策调整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