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石家庄,社保基数19300元,交20年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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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假设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此数据仅为假设方便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假设),则基础养老金=(8000+19300×0.6)÷2×20×1%≈14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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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假设该员工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如果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一般为缴费基数的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且不考虑利息等因素,20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约为19300×8%×12×20=372480元,则个人账户养老金=372480÷139≈2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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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 河北省的养老金计算可能还涉及过渡性养老金等其他部分,但这部分计算较为复杂且各地政策存在差异,一般与个人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等因素有关。由于缺乏具体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政策和数据,暂时无法准确计算出这部分金额。
综合以上各项,在上述假设条件下,该员工退休后的大致退休工资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即1456+2680=4136元。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退休工资会受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及利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具体金额需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实际计算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