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内因同样病情重复住院通常不被允许,主要原因是医保控费规定和医疗资源合理分配需求。关键点:①医保政策明确限制短期重复住院;②医院需避免分解住院行为;③特殊情况可申请例外审批。
我国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为杜绝过度医疗,明确规定同种疾病15天内再次住院不予报销(急诊/病情恶化除外)。例如肺炎患者出院后14天内因相同症状再入院,若无新发并发症或检查证明病情变化,医院将面临医保拒付风险。分解住院(将单次治疗拆分为多次住院)属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医疗机构需退回医保基金并缴纳罚款,三甲医院因此被通报的案例近年屡见不鲜。
患者若确需短期再住院,需满足三项条件:提供病情加重的客观证据(如新出现的器官衰竭)、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开具转诊证明、经医院医保办备案。肿瘤患者放化疗、术后感染等特殊情况可走绿色通道,但必须留存病程记录和检查报告备查。部分省市试点"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后,对合规的再住院病例允许重新计算病种分值,但仍需提交专家组审核。
该规则本质是平衡医疗公平与资源效率,既防止医院滥用医保资金,也为真正需要的患者保留应急通道。建议出院时详细确认复查时间节点,保留出院小结和检查报告,突发不适时携带既往病历前往急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