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社保基数11800交20年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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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假设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此数据仅为示例,实际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1(即按照社平工资缴费),那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8000×1=8000元。
- 基础养老金=(8000+8000)÷2×20×1%=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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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60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 每月缴费基数为11800元,个人缴费比例为8%,则每月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11800×8%=944元。
- 20年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944×12×20=226560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226560÷139=1630.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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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 河北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较为复杂,因为其与建立个人账户制以前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
- 如果该参保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则过渡性养老金部分为0。如果有,则按照一定的比例、指数和视同缴费年限等计算,但具体数值无法直接给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
综合以上三项,在没有过渡性养老金的情况下,该参保人在河北石家庄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即1600+1630.65=3230.65元。如果存在过渡性养老金,则总金额还会更高,但具体数额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社会平均工资等,而且这些因素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上述计算结果仅基于当前提供的信息和一般的计算方法,实际退休工资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