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确实可以用于为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以下是具体说明及操作指南:
一、代缴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参保职工本人及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等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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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进入“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模块,选择“职工代缴居民医保费”功能,按提示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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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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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对象需在河南省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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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范围覆盖全国,但需确保所有被代缴人参保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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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互助共济”功能,进一步健全了职工医保制度,缓解了职工家庭参保缴费的经济压力。
四、其他说明
若需停止代缴,可按相同流程申请终止服务。建议每年定期检查代缴状态,避免因操作遗漏影响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最新通知,确保与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