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异地医保关系可以转回本地,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
若参保人员回到原户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需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地就业
若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稳定就业,则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转移流程
-
单位办理(有接收单位时)
由新就业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
个人办理(无接收单位时)
-
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
携带身份证、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居住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转移。
-
三、转移内容
-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
医疗保险 :三种医保关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可自由转换;
-
个人账户余额 :可随医保关系转移,但不可取现,需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后使用。
四、办理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
五、办理时效
- 需在次年1月底前结清欠费,否则可能影响转移接续。
六、特殊情况说明
-
跨统筹地区流动 :若在流动期间未就业,需先参保缴费再办理转移;
-
线上办理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线上提交转移申请,查看进度。
七、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医保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通过以上流程,异地医保关系可顺利转回本地,确保医保待遇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