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药店医保变更到另一个店需要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资格。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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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登记
首先需到原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变更手续,确保新店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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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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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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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新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材料至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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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审核通过后,需进行现场检查(部分地区可能通过线上系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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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与公示
- 医保局自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公示,药店可查询办理进度。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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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点资格作废
法人或营业地址变更时,需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资格,原资格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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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变更登记需在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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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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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对公账户名或账号变更,需同步向医保局提交新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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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店为个体经营,需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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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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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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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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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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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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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参保人员名单及医保缴费记录。
四、办理时效
- 全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因地区政策而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局或专业机构,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