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贵州省医保报销政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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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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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90%报销比例,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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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 :85%报销比例,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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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60%报销比例,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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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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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为500-600元,部分统筹区执行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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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跨统筹区及跨县(市、区、特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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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时间
- 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部分调整(如基金支付限额)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二、产前检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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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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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600元)可叠加普通门诊统筹,总报销额度达110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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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8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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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群
- 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累计已有213万人次享受产前检查待遇,基金支付1.38亿元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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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
- 自2024年1月起,全省灵活就业女职工分娩后可获超6000元生育补助金(按职工医保缴费满12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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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服务纳入医保
- 2024年新增无痛分娩、取卵术等12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累计支付1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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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码不结”新规
- 2024年4月起实施,药店销售医保药品需采集追溯码,保障药品安全
四、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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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人员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65%,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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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18万元以下门诊费用按三级医院65%报销,二级60%等标准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可及性,鼓励合理就医,同时强化生育保障。参保人员可通过“贵州医保”公众号办理相关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