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医保共济账户的资金确实可以跨市用于缴纳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具体规定如下:
一、跨市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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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 居民医保 (包括城乡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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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办理过转外就医或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若已加入家庭共济网,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零星报销结算,并使用网内成员共济健康账户。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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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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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需为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医疗待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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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转出人需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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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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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国医保个人账户“亲情账户”功能,支持为不同参保地的家庭成员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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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后,转出人可用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或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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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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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17个省份的146个统筹区实现医保个账跨省共济,但具体操作流程和覆盖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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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政策基于2024年底全国启动的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后续可能进一步优化和扩大覆盖范围。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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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APP,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绑定至近亲属的居民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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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代缴
绑定成功后,可通过平台直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代缴异地居民医保费,操作便捷且资金到账及时。
医保共济账户的资金跨市缴纳农村医保已实现,但需满足参保条件并遵循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