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最早开始实施的时间为 2014年4月1日 ,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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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与覆盖范围
自2014年4月1日起,潍坊市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覆盖全市156万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27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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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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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门诊费用超过2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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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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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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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在每年3月11日至4月20日期间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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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曾短暂调整过签约截止时间至6月30日,但政策自2014年4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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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