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退休补缴的核心规则是:达到退休年龄时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男性25年/女性20年),需一次性或按月补缴差额,补缴基数按补缴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核定,补缴后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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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需满足男性25年、女性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部分需补缴。若中断缴费,补缴期间费用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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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补足差额,或申请按月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一次性补缴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计算,费用较高但可立即享受待遇;按月补缴则需持续缴费至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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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计算:补缴基数参照南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范围核定,具体比例由个人选择。例如,若选择100%基数,补缴金额=社平工资×医保费率×差额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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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完成补缴后,退休人员无需再缴费,终身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包括住院、门诊及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未补缴的将暂停医保待遇直至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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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部分人群可减免补缴,如退役军人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困难群体可申请分期缴纳等,需携带证明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南京职工医保退休补缴政策确保参保人退休后的医疗保障,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避免临近退休时因补缴压力影响待遇享受。灵活选择补缴方式并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可最大化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