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5年医保新规定主要涉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医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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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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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通门诊起付标准降低2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由50%增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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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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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
- 将失能人员护理必需的辅助器具租赁费用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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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与门诊慢特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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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育住院分娩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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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门诊慢特病认定“即时申请、直接认定、全市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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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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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共济范围至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覆盖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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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地域由市域内扩展至省内跨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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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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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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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170元/年,成年居民一档370元、二档520元,连续第5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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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待遇享受期延长至次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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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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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每年提高3000元,零报销者次年限额提高3000元,累计不超过原最高限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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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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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可按学制一次性缴费,缴费期间调整标准不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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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大学生待遇享受期提前至缴费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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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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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纳入报销 :2025年医保支付范围扩展至辅助生殖技术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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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优化 :推出“医保服务地图”,集成定点机构信息,提供数字化查询服务。
以上政策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4年9-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