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给员工购买医保未缴社保属违法行为,员工可要求补缴并投诉维权。关键点:①社保医保必须同时缴纳;②企业违规将面临罚款和滞纳金;③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追偿权益。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同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部分地区已合并为“五险”),不可选择性缴纳。若企业仅购买医保却未缴纳其他社保项目,属于逃避法定责任。
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与企业协商要求补缴全部社保,企业需承担单位应缴部分;若协商无果,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追溯最长2年的社保权益;社保部门查实后,将责令企业限期补缴,并可能按欠缴金额加收每日0.05%的滞纳金。
企业长期未缴社保的法律风险包括:员工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同时面临社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员工需注意,即使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也属无效,企业责任不可免除。
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尽早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拖延可能导致追缴时效过期或证据缺失。社保不仅是医疗报销的基础,更直接影响养老金、工伤待遇等长期福利,务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