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职工医保最新政策规定,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退休并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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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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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30年(含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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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满25年(含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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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 累计缴费年限中,实际缴费年限需达到15年(含15年)以上。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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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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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需以退休时上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补缴至满15年,补缴期间个人账户不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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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31日前参加工作但未参保的人员,退休后无法补缴医保年限,需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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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
- 中断医疗保险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补缴基数为上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8%比例补缴。未补缴的,中断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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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 :医保待遇与缴费基数无直接关联,仅与缴费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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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可提前退休,但需经批准)。
以上政策依据南昌市2022年最新社保规定整理,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