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至42天
南京人流后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根据妊娠时长和流产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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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15天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津贴为: $$8000 \div 30 \times 15 \approx 400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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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4个月流产
享受42天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同上。例如,某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则津贴为: $$7000 \div 30 \times 42 \approx 10290 \text{元}$$
二、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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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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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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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例如,2024年标准为3193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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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按10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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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符合规定的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计算方式与生育津贴相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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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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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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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固定月薪职工按实际收入确定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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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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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期间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劳动标准支付工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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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部分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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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通常从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发放
以上标准综合了南京市最新政策规定,具体操作需以当地社保部门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