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顺产按98天发放,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津贴基数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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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参保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且在生育期间正常参保。流产、引产等特殊情况按医疗费用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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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发放天数。例如,月均工资6000元,顺产津贴=6000÷30×98=1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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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产后3个月内,通过单位向社保局提交生育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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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未就业配偶可享受50%的医疗费用报销,但无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参与生育保险,需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生育津贴政策旨在保障职工权益,建议提前确认缴费记录并备齐材料,避免延误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