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是按月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每月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无需单独缴费。生育保险费用包含在社保五险中,缴费基数与医疗保险一致,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承担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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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深圳生育保险实行按月缴费制度,用人单位需在每月社保申报时统一缴纳。缴费金额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社平工资的3倍。 -
个人缴费部分
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征收,但缴费比例单独计算,用人单位按0.5%的比例缴纳。 -
享受待遇的条件
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含补缴),且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处于参保状态,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 -
补缴与中断影响
若缴费中断,补缴后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但补缴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深圳生育保险通过按月缴费确保职工权益,建议参保人通过“深圳社保”官网或小程序查询缴费记录,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